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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6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供稿单位:本科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5-06 字体: 【小】 【中】 【大】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优势,进一步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方式,2026年南京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并培养一批适应和引领未来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一、报考条件与招生计划

    已参加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生。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一)学科特长类招收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二)学科兴趣类招收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报名类别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科要求

学科特长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6

首选物理

再选化学

物理学

12

化学

12

生物科学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学科兴趣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5

首选物理

再选不限

数字经济

25

首选物理

再选化学

建筑类(智慧人居实验班)

30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与健康实验班)

30

大气科学

20

地质学类

30

地理科学类

30

注:招生专业类所含专业见附件。其中,数字经济专业在南京和苏州两地学习。

    二、报名方法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2026年5月16日,考生登录南京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bkzsks.nju.edu.cn注册和填报学科特长类和学科兴趣类分别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考生需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对应的条目,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高校审核。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6525日起,考生可通过南京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填报志愿。20265月31日前,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

    (四)南大测试。我校对确认南京大学志愿的两类考生分别进行测试。

    1.学科特长类。审核通过并已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的考生在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打印准考证。测试时间为20266月14左右具体考试安排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官网另行通知我校依据南大测试成绩,按照不超过各专业计划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公布。

    2.学科兴趣类。审核通过并已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的考生须于20266月26日中午12:00前在南京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栏中确认是否参加南大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报考资格。我校依据确认测试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照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确定测试名单(同分考生按照投档同分位次排序)并公布。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缴费后打印准考证。测试时间为6月28日左右,具体考试安排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官网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26年江苏省物理等科目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并依据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六)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录取后和本科提前批次前进行投档。我校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学科兴趣类录取至专业类的考生,入学后仅可在专业类内确定主修专业、毕业准出;录取至专业的,只可在本专业毕业准出。

    三、其他

    1.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南京大学将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规定的标准,校测按60元/生收费(币种:人民币)

    3. 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4.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59680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南大招生小蓝鲸微信公众号:ndzsxlj

    监督电话:025-89683341(仅限违纪违规信访举报)

    五、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6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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